第1页共4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5页韶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应当遵循:(一)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二)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第2页共45页第1页共4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5页(三)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多层次、广覆盖的原则
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实施范围和对象:(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三)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包括农民工)和退休人员;(四)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五)失业人员;(六)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第四条离休人员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3页共45页第2页共4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45页第五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行政监督和管理
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二)制定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管理办法,并对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和制度提出调整意见;(三)负责对全市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进行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审定和年审;(四)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及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和规定的情况,并查处各种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五)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施行政监督和管理
第4页共45页第3页共4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45页第六条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医保中心)负责全市城镇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