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xx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126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推进主动公开,主动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努力使公开内容有深度,公开效果有提升,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一)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局有关处室和单位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二)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审核监督等一系列制度,提高了民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特别是将(国办发【2014】12号)中社会保障方面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使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时间更加及时,重点更加突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把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作为第一要务,积极主动地公开群众应该知道、可以知道、想知道的民政信息。(三)拓展公开领域,狠抓办事公开。一是抓住重点。把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养老服务、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等关系民生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二是紧扣热点。根据群众不同时期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公开,及时对城乡低保提标工作进行公开,使群众知晓惠民实事的实施情况。三是注重焦点。既公开各类事项的内容,又公开办事的项目、依据、条件、程序、第1页共4页时限、结果及服务承诺、岗位规范、纪律规定、监督投诉渠道等,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主要内容2014年市民政局主动公开主要内容有政策法规和规划计划、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公经费”、社会救助标准、养老福利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信息。更新了单位的主要职责、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公开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的审批文件。(二)公开形式1.网站在“广西桂林民政”上,按要求和规定进行主动公开。同时,在“统一平台”上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方便了困难群众和重点保障对象通过网站查询等方式,及时帮助了解各项惠民政策、救助资金发放标准、发放程序和实施步骤等内容,维护了城乡群众的切身利益。2.政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信息公开情况认真及时做到向政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文件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2014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所有信息均免费提供公开服务。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来,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要求,认真细致地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步入了正规。但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点多面广,信息量庞大,政策性、时效性和敏感性很强,工作中还存在着认识不到位、工作不深入、制度落实不严、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细致的问题。主动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第2页共4页便民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和市政务办的要求,查漏补缺,认真总结,积极改进,狠抓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实抓细。七、2015年工作推进2015年,我局按照《条例》的总体要求,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手段,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一)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人员,明确固定联络人员和联络方式,防止因工作调整或其它原因人员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