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总则1.0.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火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及有关结构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火电、送变电工程11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凡接入公用电网的电力建设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建设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1.0.2《火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火电建设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电前的工程质量和进入整套启动试运阶段后的条件进行监督检查。1.0.3机组整套启动试验是机组按《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以下简称“启规”)和《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调试验标”)规定的启动试运条件调试工作内容和质量标准,完成空负荷调试、带负荷调试和满负荷试运等三个阶段全部调试工作的全过程;是对机组相关的建筑、安装工程的设计、设备和施工质量的动态考核;也是对机组调试试验工作质量的考核。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的质量监督检查,是判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能否保证机组安全、可靠、稳定地移交生产的重要环节和手段。1.0.4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火电工程各“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1.0.5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补充编制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本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1.0.6对国外引进设备工程的质量监检技术标准,按供货技术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或国内、外技术标准有较大差异时,按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协商确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1.0.9受社会监督的工程项目(4.3.1)由相关专业小组分别检查。2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本大纲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大纲。《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建质监[2005]52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建质[2003]162号《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标[2000]219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标[2000]85号建标[2000]241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50326-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电建[1996]59号《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国电电源[2002]896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建质[1996]40号《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建质[1996]40号《汽轮机甩负荷试验导则》建质[1996]40号《火电机组热工自动投入率统计方法》劳部发[1996]276号《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0]8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DL647-2004《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T899-2004《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GB50150-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系列文件)《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系列文件)DL/T5072-1997《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793-2001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DL/T904-2004《火电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电建[1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