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减农民负担整改报告南通市控减农民负担工作领导组:南通市控减农民负担工作领导组于2月22日对我镇顾沈村XX年度村级一事一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觉顾沈村项目议用不一致、会计核算不及时及运用不准确、村会计培训费用的问题,对此我们仔细地进行了分析讨论,落实了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汇报一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根据市检查组对我镇农民负担工作中存在的一事一议项目议用不一致、会计核算不及时及运用不准确、村会计培训费用的问题,我们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于2月24日了召开纪检、监察、农经、财政等部门及村定补干部会议,进一步学习有关控减农民负担的政策法规,提高镇村干部对控减农民负担工作和强化一事一议项目化管理的认识,着力构筑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思想防线,夯实控减农民负担工作的思想基础
二、精心组织,迅速整改
针对控减农民负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于3月1日我镇组织纪检、监察、农经、财政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顾沈村进行了审查,审查发觉:(1)一事一议项目议用不一致
年初议立项目4个,其中:农田水利140000元、道路桥梁50000元、植树造林1000元、环境整治XX0元,XX年实施了3个项目,其中:农田水利28650元、道路桥梁60102
48元、环境整治1825元
经核查项目未落实部分,已全部完工结算
其中:植树造林1000元、农田水利111350元、环境整治18175元
(2)一事一议科目会计核算不及时、不准确
12月22号凭证摘要不明确,凭证摘要为“防渗渠冲浆”,原始凭证中却还有土地复垦内容;12月21-26号凭证共计支出一事一议资金13
27万元,均为XX年项目支出
会计核算不及时的问题,已拟定每季度结报时,与村干第1页共3页部人手一份签订结账承诺书,装订到会计档案里
签订承诺书后,如有未及时结账的,收入部分将作为贪污论处,支出部分将拒绝报支
12月22号凭证土地复垦内容和2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