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7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78页江西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公平、公正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省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以下统称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自由裁量权,是指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时,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内,综合考虑违法情节、违法手段、违法后果等因素合理确定处罚种类、处罚幅度或从轻、减轻、不予处罚的权限
第三条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过罚相当原则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作出的行政处罚要与违法行为相当
(二)公平公正原则第2页共278页第1页共27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78页对于性质相同、情节相近、危害后果基本相当、违法主体同类的违法行为,在实施行政处罚行使自由裁量权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应当基本一致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既要制裁违法行为,又要教育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
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四)程序正当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的法定程序
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五)综合裁量原则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当综合分析违法行为的主体、客体、主观、客观及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对违法行为是否处罚以及处罚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