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1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卫规财发〔2010〕6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9〕7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湖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湖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医改领导小组”)负责湖南省2011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组织领导;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药管办”)履行湖南省基本药物采购机构职能,负责湖南省2011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招投标中心”)负责湖南省2011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和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的运行维护;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湖南省2011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监督;省医改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
第三条本次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结果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执行中标结果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通过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网址:www
hnyycg
cn)采购所需基本药物
第五条本次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周期暂定为一年
第二章名词定义第六条名词定义(一)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指设在省招投标中心,为湖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综合性网络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评审专家委员会:指由从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