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教育三乱责任书为了切实做到规范办学,规范从教,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治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等问题的意见》和《XX省教育厅重申六条严禁》的要求,落实责任制,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
现与教师签订治理教育“三乱”责任书,内容如下:1、不利用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违规组织学生有偿补课,不以亲属或以招住宿生名义从事有偿家教
2、不参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3、不动员、诱导、暗示、强制学生参加校外举办的补习班,为校外违规办班补课提供生源
4、在课堂上有意少讲,“课堂内容课外补”等行为
5、不索取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有价证券、交付凭证,不在分班,调整学生座位等工作中收取学生及家长好处
6、不违规擅自要求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对违规违纪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作解聘处理
本责任书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主管德育副校长:责任教师:签订时间:20XX年5月5日第二篇:治理“三乱”责任书XX市XX县区长乐小学校治理“三乱”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有效制止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订乱发教辅资料等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树立教育和广大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区教育局《20XX年全区治理在职教师乱办班、乱祉课、乱订乱发教辅资料专项督查实施方案》,学校特和教师签订引责任书
1、严禁教师有偿举办面向公办中小学学生(超过3人)的第1页共6页文化课补习、自习、辅导等行为
2、严禁教师参与社会民办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成员组织的针对公办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自习、辅导等行为或承担讲课任务
3、严禁教师为社会办学人员有偿或无偿介绍生源、提供场所等行为
4、严禁教师违规在校内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文化课补习、自习、辅导行为
5、严禁教师以任何开式私自向学生推销、征订教辅资料
6、学校向每个学生及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