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江苏省电力公司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电力公司目录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管理职责...................................-4-第三章管理流程...................................-9-第四章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归属与流向.............-9-第五章归档质量要求...............................-9-第六章归档时间及移交............................-14-第七章档案验收..................................-14-第八章检查与考核................................-16-第九章附则......................................-17-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江苏省电力公司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严格控制文件材料质量,确保建设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更好地满足生产、运行及达标投产、工程评优的需要,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材料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和《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公司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规定了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流程、归档范围、归档文件质量要求、归档时间、档案验收、检查与考核等内容。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电力公司建设的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与技改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电网建设项目档案是指电网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全部文件材料。第五条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和项目档案的移交应与项目的立项、建设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应同时包括对项目档案的验收。第六条江苏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分公司)为江苏省电力公司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3理单位。江苏省电力公司检修分公司(以下简称检修分公司)为江苏省电力公司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项目档案保管单位。第七条建设项目应统筹安排项目档案管理所需资金,明确必要的整理经费和设施、设备购置费。第八条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和江苏省电力公司保密工作相关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九条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管理好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第十条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单位、设计、监理、招投标、施工、调试、运行及检修单位均应建立项目档案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组卷工作。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有关单位、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第十一条省公司职责(一)办公室是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上接受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江苏省档案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主要职责如下:1.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和江苏省档案局等关于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规定、办法。42.制定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3.检查、监督、指导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4.组织报送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表。5.组织公司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参加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达标投产档案检查。6.接收和保管本部形成的建设项目管理文件材料。(二)发展策划部收集、整理项目的立项、审批、核准、投资计划、建设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查、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批复、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合同、环评专项验收等文件材料,并向基建部移交。(三)基建部收集、整理项目核准及可研文件,并向属地供电公司移交;负责将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概算批复、质量监督、环评、水保专项验收等文件下发建设分公司。(四)生产技术部负责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意见下发建设分公司。(五)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对委托保管招投标档案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收集、整理物资需求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