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基本政策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有哪些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国有、集体、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私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二、参保单位如何办理参保缴费
用人单位应于每月20日前到所在市(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申报核定手续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缴纳,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由市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8
6%(含生育保险0
6%)、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2%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满25年;缴足最低年限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应当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年限的,必须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单位缴费比例一次性缴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五、参保人员从何时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次月起停止该单位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由单位自行解决
六、个人账户是如何构成的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构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设立统筹基金和个人医疗账户
个人账户的构成为:1、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2、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划账部分;3、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