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变化下街道人大工作沟通材料年新成立以来,区域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
仅在年,就有3个镇同时改建制为街道,辖区内形成了7个街道办事处、4个镇的行政格局
地方组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其它工作机构
”撤镇建街后,各新建街道在原镇人大的基础上及时组建了街道人大工委
如何在街道体制下开展好人大工作,尽快适应由镇人大向街道人大工委的角色转变,完成由地方一级权力机关向派出机构的职能转换,已成为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具有较为普遍意义的重要课题
一、街道体制下形势任务的转变1、从镇到街的总体转变
各新建街道都是在城市化率达到一定标准的情况下,获准改制为街道的,城市化程度越高,对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也相应提高
随着社会管理重心的下移,街道承担的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任务日趋繁重,开展好街道人大工作,对于加强城市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区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工作重心的调整转换
镇街人大工作,都是以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以及对区域内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工作开展监督作为重点
两者的不同在于,镇人大负责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依法对镇政府经济进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街道人大则更加侧重于辖区内人大代表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学习培训、联系选民以及建议办理等活动的协调组织
这一重心转换可以理解为,从程序性工作向实体性工作的调整
二、街道体制下人大工作的变轨第1页共4页1、工作体制由横变纵
一是领导体制上,由镇人大受镇党委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指导,变为受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双重领导;二是机构设置上,由法定的一级地方权力机关变为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与区人大常委会的其他办事机构共同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