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电力公司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条例(试行)甘肃省电力公司发布1总则1.1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技术监督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电力生产技术监督工作意见》的通知;西北电网有限公司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电网公司《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规定(试行)》;为了加强甘肃电网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力度,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条例。1.2坚持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超前防范的方针。及时发现和消除供电、发电设备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1.3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以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体系。1.4电网经营企业应坚持以专业技术监督为基础,以开展单一设备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为手段的技术监督模式。对电气设备实行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1.5依靠科学的进步,采用先进的测试技术和管理手段,不断提高监督质量和监督水平。结合电网发展实际情况,拓展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专业领域,有效延伸电气设备性能监督的内容和范围。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动态化管理。1.6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工作在省公司内实施归口管理,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机制、分级管理的原则。1.7通过对运行监视、试验检测、检修维护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消除运行中的电力设备缺陷和故障,并根据试验研究和运行经验不断累积数据,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措施,不断提高电力设备健康水平,保证电力设备和电网安全运行。1.8各有关单位均应认真贯彻执行本条例,履行相应的绝缘技术监督职责,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1.9本条例适用于甘肃省电力公司所属各供电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刘家峡第1页共59页水电厂。2监督机构与职责2.1监督机构与分工2.1.1甘肃省电力公司是所属各电网经营企业及施工企业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2.1.2甘肃电力科学研究院是甘肃电力公司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管理的执行部门。2.1.3甘肃省电力公司所属各电网经营企业、施工企业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各单位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技术监督的第一级管理,工区(修试所、计量所、分厂等)为第二级管理,各生产班组第三级管理。2.2甘肃省电力公司职责2.2.1甘肃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是本省电力系统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设电气设备性能专责人。2.2.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行业、西北电网有限公司和省电力公司有关技术监督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和反事故措施等。组织制定本省电力系统有关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的条例等。2.2.3组织制定本省电力系统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审核入网设备质量标准和条件。履行省电网运行、检测和技术改造过程中的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管理职责。2.2.4对甘肃电力科学研究院的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2.2.5组织省电力系统定期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和专题交流会,总结、交流和推广各单位的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先进技术。第2页共59页2.2.6组织针对本省存在的电力设备绝缘问题,进行技术培训。2.2.7对本省电网的重大绝缘事故,组织电气设备性能监督人员和有关专家进行调查分析、处理。2.2.8组织电气设备性能监督人员,搞好电网新建、扩建、改建电力工程中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招标,重要电力设备到厂监造,安装调试过程中的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2.2.9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西北电网有限公司和省电力公司要求,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组织落实省属各单位电气设备性能技术试验所需仪器仪表、技术培训和考核评比、总结大会等工作。2.2.10对并网发电厂和入网主要电力用户的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归口管理职责。2.3甘肃电力科学研究院职责2.3.1甘肃电力科学研究院是省电力公司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的执行机构。2.3.2贯彻和执行国家、行业等有关技术的法规、标准、规程、制度、条例和反事故措施等2.3.3协助省电力公司制定省公司技术监督的条例和制度等。2.3.4参加甘肃电网高压电力设备绝缘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针对当前存在的重大或普遍的绝缘问题,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