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修改日期:2009-11-1610:19:16浏览次数:1331]应多数企业的要求,也为了便于大家能够很好的理解、把握《生育保险办法》的精神,特将《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第173号令)及配套文件的讲义发给各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此讲义仅供参考,具体执行和操作请按照《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第173号令)及配套文件的规定办理
一、生育保险的概念、特点和作用(一)生育保险的概念生育是指妇女从怀孕期开始到胎儿娩出母体的整个过程,分为产前、产中、产后三个阶段
生育保险是指职业妇女因生育而暂时中断劳动,由国家或单位为其提供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制度
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职工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需求,帮助妇女安全渡过生育期,并使婴儿得到必要的照顾和哺育
各国生育保险的项目、条件和标准主要是根据本国经济状况而确定
我国的生育保险待遇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生育医疗费用,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以及计划生育手术费;二是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三是产假,国家规定的正常产假期限为90天
(二)生育保险的特点生育保险是给予暂时中断劳动的职工以物质帮助,保障职工的正常生活
其具有以下特点:1、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群相对比较窄,并限定条件;2、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3、对象包括男职工和女职工,但主要是女职工;4、待遇享受条件与计划生育政策紧密联系;5、无论女职工妊娠结果如何,均可以按照规定得到补偿;6、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主要以保健、咨询、检查为主,与医疗保险提供的医疗服务以治疗为主有所不同;7、产假有固定要求;8、具有计划性和时间性;9、生育保险待遇有一定的福利性
(三)生育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