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燃气场站安全检查导则(试行)一、为落实国家技术政策,保障人身和公共安全,保障燃气场站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导则
二、本导则所称燃气场站是指合法经营的燃气企业所属的燃气净化、接收、运输、储配、充装、调压、计量、供应等设施设备运行的区域、场所
三、导则规定的检查内容适用于已经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的燃气场站的检查
未验收的燃气场站不适用本导则
当本规定的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相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四、检查项目按A、B、C三类
违反A类条款为严重影响燃气场站安全运行的一票否决的内容,应立即监控运行整改或停运整改,达到要求后恢复正常运行
违反B类条款为影响燃气场站安全运行的重要内容,应监控运行整改或限期整改,达到要求后恢复正常运行
违反C类条款为影响燃气场站安全运行的一般性内容,应作针对性整改或完善
本导则检查项目为基本要求,企业可根据本企业实际强化或增加内容
五、对场站的安全检查采用检查表方式
检查表按照检查1内容分为三种
表一为场站安全管理通用检查内容
表二为场站公用设施安全检查内容
表三为场站工艺设施安全检查内容
燃气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制定本单位场站安全检查周期和检查组织形式,有关部门可根据本地燃气供应实际制定检查周期和检查组织形式
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六、检查结果与整改结论作为档案保存
七、场站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液化石油气场站:储配站、气化站、混气站、瓶组气化站、瓶装气供应站
2、天然气与人工煤气场站:门站(接受站),储配站、调压站、计量站、CNG供应站(含瓶组)、CNG加气站(母站)、LNG场站
3、汽车加气站:天然气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
八、无人值守的场站以现场检查和场站现场管理记录为主
九、执行过程中的建议和问题,请向省燃气协会反映
十、检查表:2第3页共56页编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