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市民政局领导的一封信市民政局领导:我是XX市广播电视局一名退休干部,因84岁瘫痪老母亲(赵致义)在XX县区明山街道办事处老年福利中心养老期间,24小时无人看管,被电热宝严重烫伤,院长张凤兰推诿欺骗老人一事,投诉如下:我老母亲(赵致义)2008年11月22日,住进XX县区街道办事处老年福利中心。由于患有脑梗、脑出血,全身瘫痪,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因此,被收住养老院2楼重症护理病房。按照当时的收费标准,约定每月交纳护理费1000元。我家有姊妹5人,白天经常轮流到养老院看望老母亲。今年2月7日上午,我妹妹到养老院看望母亲。时值冬日,养老院室内温度只有10°c左右,我妹妹便将电热宝插上电,喂母亲完吃东西后离开。电热宝充满电后,养老院刘姓服务员将电热宝放入我老母亲脚下,此时是当日早10点左右。直到第二天上午9时,养老院另一服务员接班时,才发现老人的脚后跟被严重烫伤,肉皮脱落。接班人员怕担责任,将脱落的肉皮重新贴在我老母亲脚跟上。2月9日,我们家人到院里,发现我老母亲伤口已严重感染。我立即给院长张凤兰打电话,向她说明情况并要求送医院救治。不料,张凤兰说自己在北京过不来。但我在电话里,明显听到了麻将的哗啦声(事后了解,她那天根本没有去北京)。无奈之下我们子女将老人送到市中心医院。经检查右后脚跟三度热烧伤。我老母亲在市中心医院住院49天,张凤兰置老人伤痛于不顾,多次因费用问题与医院发生争吵。对张凤兰的所作所为,不仅我们家人,其他养员的家属都感到十分气愤。1、作为养老院的一院之长,爱老敬老是最起码的职业道德。电热宝是在2月7日上午10时放入老母亲脚下的,直到次日上午9时才发现老母亲被电热宝烫伤,期间经过了近一天一夜的时间,可见其养老院管理的混乱,养护人员的不负责任。2、在我的家人发现老人被烫伤感染后,作为院长的张凤兰竟无动于衷,仍沉湎于麻将桌前,采取欺骗手段不到现场。第1页共2页3、老人被烫伤后,张凤兰用各种借口推卸责任,竟以我们每月交纳的1000元护理费为由,说实行的是较低一档的护理,不是24小时的守护护理。我老母亲入院时已是半身不遂,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如此严重情况,怎么能签订的不是24小时的守候护理。如果是护理费交纳低,养老院实行的不是24小时护理,养老院为什么不及时与我们家人说明。4、据了解,该养老院2楼有10多个重症老人,只有2名服务员。院长张凤兰系市第四医院在职职工,每天正常上班,业余时间管理养老院。因此,养老院长期疏于管理,已多次出现老人脚被冻伤,胳膊被拧伤、老人滚楼梯等事故。由于老母亲年事已高,医院要求实行植皮手术治疗,我们没有同意。几个月来,我们子女东奔西走,寻医问药,为老母亲治疗,耗尽了精力财力。在此,我们恳请局领导对张凤兰不负责任的行为予以调查核实。对张凤兰如此不符合标准、不负责任的养老院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并坚决予以取缔。以使更多人能放心地把老人交给符合标准、负责任的养老机构。现在我们国家已进入到老年社会,每个家庭都有老人问题,每个人都面临养老问题。这不仅是我们一个家庭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恳请局领导对这一问题予以关注,以造福一方百姓。望领导给与答复,我们保留向上级机关申诉的权利。赵致义女儿邹德玉20XX年12月25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