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统便字〔2008〕第号关于上报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月度波动系数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运输量专项调查办公室:为确保2008年全国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的年度运输量数据推算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单位根据以下要求做好各省的公路水路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的上报工作。一、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的定义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是指:以某个月份的运输量为基数(本次专项调查中,公路为11月、水路为6月),全年各月份的运输量与该月份运输量的比值。包括运量月度波动系数和周转量月度波动系数。二、上报内容本次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的上报内容包括:“2008年公路旅客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表”(见附件1)、“2008年公路货物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表”(见附件2)和“2008年水路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表”(见附件3)。三、上报时间和通信地址请单位于2008年12月15日前向全国专项调查办公室上报分地市的水路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即附件3);于2009年1月15日前上报分地市的公路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即附件1和附件2)。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统计信息处;邮政编码:100736。四、相关要求各单位可结合各自现有的日常统计基础条件,综合利用所掌握的客运站数据、重点联系企业数据、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数据、国省干线交通量观测数据、港口吞吐量数据、海事签证数据、船闸系统数据等各种基础数据,测算分地市2008年公路水路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为确保月度波动系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各省要组织对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进行两级评估(地市级和省级),经审定后上报。五、参考方法全国专项调查办公室根据调研了解的情况,提出了公路水路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的计算方法、评估方法和基础数据采集方式(见附件4),供各省测算时参考。联系人:董静,联系电话:010-58278340,传真:010-64925538。附件:1.2008年公路旅客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表2.2008年公路货物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表3.2008年水路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表4.公路水路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计算方法、评估方法和基础数据采集方式二○○八年十月二十日附件1:2008年公路旅客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表填报单位:省地市(盖章)经营范围月份班线客车其它营业性客车出租客车公交汽车其它非营业性客车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客运量旅客周转量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2月注:保留两位小数。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年月日1附件2:2008年公路货物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表填报单位:省地市(盖章)经营范围月份营业性货运车辆其中:集装箱车货运量货物周转量箱运量集装箱周转量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001.001.001.0012月注:保留两位小数。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年月日2附件3:2008年水路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表填报单位:省地市(盖章)类型月份客运船舶货运船舶营业性渡船远洋沿海内河远洋沿海内河客运量旅客周转量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客运量旅客周转量货运量货物周转量货运量货物周转量货运量货物周转量1月2月3月4月5月6月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注:保留两位小数。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年月3日4第5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5页共18页附件4:公路水路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计算方法、评估方法和基础数据采集方式1计算方法(1)单因素计算方法当采集的基础数据只有一项时,如重点联系企业的运输量数据,则某类车辆(或船舶)某个月份的运输量(运量或周转量)月度波动系数为:P=所采集对象的基础数据在此月的汇总数所采集对象的基础数据在基准月的汇总数说明:基准月的月度波动系数是1。基准月可根据实际需要选取,在本次专项调查中,公路运输量的基准月为2008年11月,水路运输量的基准月为2008年6月。第6页共18页第5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