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7页济南市城市规划条例(征求意见稿)2007-10-189:23:00专题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济南市规划局就《济南市城市规划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意见的说明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2006年度立法计划,《济南市城市规划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起草完毕,为了充分体现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使城市规划立法充分反映民意,更好地体现公共利益,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规划局就《济南市城市规划条例(征求意见稿)》联合征求社会意见,欢迎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修改意见和建议可于10日内以书信、网站留言、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或市规划局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经十路138号邮政编码:250002市规划局地址:经七路88号邮政编码:2500012006年12月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制定和实施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基本术语本条例所称城市规划区包括市、县(市)城市规划区和建制镇规划区
市城市规划区是指市辖区的行政区第2页共17页第1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7页域
县(市)城市规划区是指县(市)人民政府驻地和行政区内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建制镇规划区是指镇人民政府驻地和因建制镇建设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县(市)和建制镇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县(市)、建制镇人民政府在依法编制的总体规划中确定
本条例所称各项建设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设施的新建、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