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主编单位:宣城市建设监督管理局批准部门:宣城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2011年1月1日第2页共6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4页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宣政办【2010】103号关于印发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第3页共64页第2页共6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64页前言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促进住宅产业的稳定健康发展,由宣城市建设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编制了《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
该规定以现行国家验收规范为主要依据,从设计、施工、材料、管理等方面提出控制方法,对个别“指标”提出了高于国家规范的要求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项目主要指施工过程中易出现的、工程结束后影响安全、使用功能和外观质量的问题
本规定的编制,遵循科学性、使用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实地调研部分地区,广泛征求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掌握了必要的、大量的基本资料,并经多次研讨和修改完成
本标准共分15章,分别为: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地基基础工程5;地下室工程;6砌体工程;7混凝土结构工程;8楼地面工程;9装饰装修工程;10屋面工程;11给排水及采暖工程;12电气工程;13通风与排烟工程;14建筑节能工程;15质量通病控制专项验收
第4页共64页第3页共6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64页为了进一步提高标准质量,便于今后修订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