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5页开放经济条件下的我国离岸金融监管内容摘要:目前,国内对离岸银行监管的系统研究不多,对实务和政策操作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探讨就更少
我们结合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文献,综合分析了我国在开放经济条件下离岸银行及其监管问题,重点阐述我国离岸银行的概况,发展离岸金融市场的客观性、必要性,离岸金融的本质特征、运作模式和离岸金融监管重点等问题,并试图为监管部门提供政策建议
随着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WTO过渡期的临近,我国大陆经济发展已对离岸金融服务提出了巨大需求,离岸银行已在国内开展了16年,我们认为有必要从理论指导和政策操作层面全面系统地探讨我国离岸银行业务的监管问题
一、我国银行离岸业务在“试验”和“试点”的审慎监管标准下曲折前行,国内离岸金融市场己初见端倪1989年5月,招商银行在深圳率先获准开办离岸银行业务,开启我国离岸金融服务先河,其后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及其深圳分行、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相继获得离岸银行业务牌照,离岸金融市场在深圳开始发育
1998年底,由于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银行离岸资产质量恶化,央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暂停了所有中资银行的离岸资产业务
2002年6月,央行全面恢复招第2页共15页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5页商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的离岸业务,并同时允许交通银行和浦东发展银行开办离岸业务,上海开始发展离岸金融市场
尽管不少地方政府和其他商业银行对离岸业务抱有极大的兴趣
但央行至今只对上述四家中资银行发放了离岸银行业务经营许可证,且在管理上均是按“试点”和“试验”的标准进行审慎监管
上述四家银行能全面经营离岸银行业务,为我国“全面持牌中资银行”,其具体业务情况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