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食堂费用的涉税分析(2010-01-1809:56:16)转载标签:食堂费成本列支福利费“外包”税务风险计税凭证财经分类:专业视角——专栏采访问:郭老师您好,最近有很多企业的财务人员问到,关于单位自设食堂的涉税费用处理问题
您能否给解读一下关于这方面的税务问题;以及其中的部分核算内容没有发票所造成的成本列支问题;如果有好的建议可否与大家分享一下
答:好的,现在就食堂费用中的一些涉税问题进行一下分析,供大家参考
当今很多企业的财务人员习惯性的认为,只要是供本单位员工就餐所发生的费用就可以在福利费项下核算,而不去关注食堂费用的税务属性、具体核算形式及内容
问:您能举例说明有什么样的核算形式及其中存在的涉税问题吗
大致有以下两种情况
1、公司食堂由本公司自行派员管理是纯粹的内部食堂,启用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同时可避免由于员工外出就餐所带来的卫生、劳动纪律等管理上的不确定性
但有的公司把食堂的功能给“活学活用”了
如:通过食堂给员工过节发放福利(分大米、油等);还有的在食堂内部设包间,用于公司招待客户之用
而这些项目或要代扣个税、或要在业务招待费项下核算;还有的公司出于公共关系的需要,将过年过节送给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礼品也在此科目下核算
结果就出现了某地税务机关在检查某金融企业食堂账目时,发现该企业所消耗的牛奶量惊人,竟达到人均每天消耗10斤牛奶的情况(其实是为员工搞福利),结果被税务稽查人员“一网打尽’
2、将公司食堂部分或全部“外包”(1)将公司内部职工食堂外包给社会餐饮企业,员工就餐时凭公司发放的食堂卡刷卡吃饭,超过定额部分个人负担
结余部分或者直接发放现金并代扣个人所得税;或者以发票报销的形式,提取卡上未消费的余额
公司每月与食堂外包企业,根据先前确定的人均消费标准支付员工就餐费用
并交获取的发票入账,同时将此费用计入公司福利费科目中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