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划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研究》课题组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划分暂行办法1总则1
1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与验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标准、规范文件的规定,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本标准未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其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应另行制定补充标准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除应符合本办法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等的规定
1城市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是指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轻轨、单轨、浮磁、自动导向轨道等系统
2单位工程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具备独立施工条件或具备专业功能的建(构)筑物及专业设备系统
3子单位工程单位工程中具备阶段施工条件或者施工内容相对独立的建(构)筑物及专业设备子系统
4分部工程在子单位工程中按照系统设备专业性质或设备组别等、建(构)筑物的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的工程实体及专业设备安装工程
5分项工程在分部工程中按照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划分的工程实体及专业设备安装工程
6检验批检验批为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3基本规定3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单元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2单位工程的划分按照“具备独立施工条件,能形成其相应的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构筑物、专业设备系统以及专业性较强、需从常规单位工程中分离且具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