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citygasengineeringGB50028——2005(送审稿)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修订组2004年4月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0至2001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对《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0(指已经局部修订后的1998年版本)进行的全面修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会同城镇燃气行业生产企业、设计院和相关生产厂等有关单位共同修订
本规范共分10章和7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用气量和燃气质量、制气、净化、燃气输配系统、压缩天然气供应、液化石油气供应、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和燃气的应用等
规范修订工作分为两步进行:第一步为了适应西气东输工程中城镇燃气工程的急需,对总则、用气量和燃气质量、燃气输配系统三章先行修订,已于2002年8月完成报批并经建设部批准颁布实施;第二步修订内容为其余七章,是这次送审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在用气量的计算中,扩大了用气范围(有条件时,应包括采暖通风和空调、燃气汽车用气量);删除了居民生活和商业用户用气量指标;提出了采暖用气量的计算原则
2、在燃气质量中,补充和调正了对天然气的质量要求;对采用液化石油气与空气的混合气,提出了质量安全指标;进一步提出了对燃气加臭的标准
3、在制气和净化中,围绕人工煤气生产,主要补充了二段发生炉制气、轻油制气、天然气改制、一氧化碳变换和煤气脱水,并对主要生产场所火灾及爆炸危险分类等级等规范条文进行了修订
4、在燃气输配系统中:提高了城镇燃气管道压力至4
0Mpa,吸收了英国气体工程学会标准IGE/TD/I和美国联邦法规第49号192部分、美国联邦标准ANSIASMEB31
8等先进标准成果,对高压燃气管道敷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