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G/CW101-2013南宁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结合铁路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各业务处(室)、站段及铁建、建安公司应根据本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办法或措施,站段及铁建、建安公司的办法或措施要报主管业务处备查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铁路局管内国家铁路及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的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邻近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本细则仅针对普速铁路管理,既有线提速200~1250km/h区段按普速铁路管理
普速铁路分为繁忙干线、干线和其他线路
局属线路均为非繁忙干线,具体分类(其名称分类仅限本细则):干线包括湘桂、黔桂、焦柳、黎湛、益湛、河茂、南昆、南环、青鹧联络线、灵二环线;其他线路是指上述干线以外的铁路线
第四条本细则规定了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天窗和慢行规定、等级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审核、施工计划编制及审批、集中修和维修天窗组织实施,明确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交接的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及奖惩的基本制度
第五条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