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3页山东省住宅建筑设计标准(DBJ14-S1-97)政策法规加入时间:2008-4-2215:26:58点击:1868第一章总则1.0.1为了促进住宅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提高住宅的功能和质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0.2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城镇及工矿区内建设的包括城市建设动迁房、安居工程在内的永久性住宅(不适用于别墅式住宅和高级公寓)
3住宅设计应遵循“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原则,体现和适应现代生活水准、社会文明意识以及经济与科学技术的发展
除满足近期使用的要求,并考虑今后进一步改造的可能,适当体现超前意识
1.0.4住宅建筑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并应与周围的环境相协调
1.0.5设计中应根据条件积极采用成熟先进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型建筑材料,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
1.0.6住宅建筑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第二章选址与环境2.0
1住宅宜选在统一规划的住宅区内建设,应尽量第2页共13页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3页利用现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2.0.2住宅设计应创造优美的环境、良好的通风和视野条件,有足够的绿地(人均公共绿地目标值为0.8-1.0平方米)
2.0.3住宅应有足够的间距,必须保证每套住宅冬至日有不少于1小时的满窗日照
0.4住宅附近应有适量供部分住户机动车存放的停车位,住户自行车可利用住宅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存放,不得随意在住宅之间搭建车棚或贮藏室
5屋顶形式应注意美观和多样化,有条件时宜采用坡屋顶
第三章面积标准与套型3.0.1住宅按建筑面积及使用质量标准分为四类
一类住宅: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