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心得体会发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提出,实行乡村振兴责任制,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要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
在脱贫攻坚实践中,各地探索建立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如精准统计、“五级书记”抓扶贫、“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大数据监管等,这些都起到了压舱石的关键作用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战略部署,明确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
在新时代“三农”工作历史性转移到乡村振兴战略以后,“五级书记一起抓”不仅是工作机制,更是实践遵循,需要继续坚持和强化,要靠实五级书记同样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才能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措施要硬,执行力要强”落到实处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解决好“谁来振兴”的问题
总体上讲,五级书记要落实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要把实施乡村振兴作为“三农”工作总抓手,要落实好“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须臾不可放松”;在实际工作中,谋划思路、部署工作、制定政策、提出措施时都要自觉同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对标对表,确保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各方面、全过程
具体来看,就是省委书记层面对全省乡村振兴工作负总责,做好全省层面的顶层设计,着力解决目标确定、政策供给、区域统筹、检查指导、督促考核等工作;市委书记层面履行好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市域层面统筹规划、要素保障、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