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5页外商独资常熟飞戈电子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中国台湾自然人傅杓(以下简称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下简称《外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中国江苏省常熟市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常熟飞戈电子有限公司”,于2007年01月01日在常熟制定并签署本章程
第二章定义第一条定义关于本章程中使用的用语,其定义分别如下:1、“公司”:指由投资方(以下简称股东)根据《外资法》、《公司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章程规定的条件下,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审批机构”:指在《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中的审批机构,即对公司的设立有审批权的机构
3、“成立日”:指根据《外资法》第七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公司签发营业执照的日期,即为公司的成立日
4、“经营管理机构”:指在公司执行董事的领导下,以总经理为首的对日常经营管理业务负责任的机构
5、“高级管理职员”:指在公司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的人员中,由执行董事任命的高级管理职员
6、“职工”:指公司录用的包括高级管理职员在内的所有职员及工人
7、“一般职工”:指“职工”中除“高级管理职员”以外的职员及工人
8、“产品”:指公司批发的以车载导航系统为主的电子产品及五金机电产品
9、“工会”: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设立的公司工会组织
第2页共15页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5页第三章公司的成立第二条名称及地址公司是股东在中国的《外资法》、《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