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关于提高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定》的情况汇报为更好的优化发展环境,深入学习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改进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打好“三大战役”,建设殷实、文明、和谐的幸福抚州,我局就贯彻落实《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行了动员,局主要领导作了重要指示,现就我局贯彻落实《决定》情况汇报如下:一、明确责任分工
一直以来我局都将优化发展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工作机构,调整、充实和加强了领导力量,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下属单位积极主动落实责任的良好氛围,并将此项工作列入了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照《决定》中的“十推行、十严禁”重要举措,分解任务,落实各下属单位(科室)的责任,逐条自查,督促落实
二、迅速动员部署,创造良好氛围
接到通知后,我局就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将《决定》精神传达到每个干部职工,结合我局正在开展的“鼓士气、顺民心、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集中教育,鼓舞士气,使全体干部职工克服思想上的不良情绪,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斗志,不断开创优化发展环境的新局面
在局网站上开设了“创优发展环境”专栏,努力形成学习宣传贯彻《决定》的浓厚氛围
结合年初开展的“发展提升年”和“双千双百增效提能”等活动,集中力量和人员、集中宣传报道我局在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方面的先进典型,树立新行风,塑造城市管理工作者的新形象
三、建立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长效机制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根据《决定》内容,要求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必须完善发展环境投诉件及时反馈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畅通诉求渠道,对各级各部门转来的督办(协办)函,落实责任、直查快办、快速妥善解决
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第1页共2页为以及行政乱收费、乱罚款、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