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歧视调研汇报就业歧视是当前我国就业领域中的一个普遍现象
被称为“改革实验场”的毗邻香港,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好的城市之一,是劳动力输入大市;同时拥有地方立法权,政策也相对开放
这些特点使研究就业市场的就业歧视现象显得很有必要
它不仅可以帮助解决的就业歧视问题,也有助于推动全国的反就业歧视的发展
本项调查研究历时5个月,通过对103个行业1560家用人单位招聘信息进行的网络调查及电话调查发现:企业普遍滥用“用工自主权”,在招聘员工时,常常提出一些和工作岗位职责无关的苛刻要求,从而造成严重的就业歧视状况
其中,近六成公司就业不平等,尤以健康、性别、年龄、地域、以及相貌等五大类最为突出,服务业歧视现象最为明显,而女性就业环境尤其亟待改善
调查发现,就业市场存在着普遍的就业歧视现象,在不考虑学历限制的前提下,仍旧有将近6成共计868家企业存在就业歧视状况
86%的招聘岗位对年龄进行了明确的要求,使得年龄在35岁以上的求职者失去了本该享有的平等就业权
同样的情形发生在外形、性别、健康、以及户籍和地域等其他四个方面
分别占歧视企业的37
33%、20
16%、13
健康歧视、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外形歧视、户籍和地域歧视这五大类被普遍认为的歧视在的企业招聘行为中均存在,不论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还是私人企业,各种类型的企业均存在就业歧视,甚至同一家企业存在多种类型的就业歧视;就业歧视也存在于各个行业中
通过对性别、年龄、外形等歧视状况的分析,发现这些歧视在服务业中尤为突出
例如,对身高有限制的岗位主要集中体现在服务性行业
其中服务类(包括营业员、保安)所占比例为38
46%;行政类(前台文员、秘书)所占比例为41
03%;销售类所占比例为11
这种就业歧视状况的出现与的劳动力市场特点有关:在服务业较为发达的就业市场,面对大量涌入的年轻劳动力,用人单位对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