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及瓦斯治理利用目标考核汇报材料贵州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实兴煤矿二零一二年一月实兴煤矿瓦斯防治检查考核管理办法第1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与上级部门瓦斯治理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强化我矿“一通三防”基础管理与现场管理工作,防止发生瓦斯重大事故,根据矿经济目标责任制总体方案,特制定本考核办法。第2条根据瓦斯管理制度规定,不能按照“一通三防”工作标准和要求施工与作业,不执行瓦斯治理工作安排,损坏瓦斯防治设施,出现瓦斯管理隐患,发生瓦斯事故(含未遂事故),对责任主体及责任人的经济处罚执行本办法。第3条采区进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的,处罚值班瓦斯检查员300元人民币。第4条掘进工作面瓦斯难度超过0.8%,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的,处罚值班瓦斯检查员300元人民币。第5条采煤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难度超过0.8%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的,处罚值班瓦斯检查员人民币300元,班组长没有组织人员撤离工作面,继续作业的,处罚班组长人民币300元。第6条机电设备地点附近20m分流中瓦斯难度超过1%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的,处罚值班瓦斯检查员人民币300元。第7条井下任何地点出现体积大于0.5m3,瓦斯浓度超过2%,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的,处罚值班瓦斯检查员人民币300元。第1页共3页第8条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处罚值班瓦斯检查员人民币300元。第9条排放瓦斯未执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采用一风吹的,处罚责任人人民币500元。第10条瓦斯检查员值班期间不履行工作职责,睡岗、迟到早提的,每次处罚人民币600元。第11条没有严格按照瓦斯检查制度中的规定开展瓦斯检查工作,-1234567⑵局扇停后,不撤出人员盲目作业,或者开风机后,不检查瓦斯和排除瓦斯而进入工作面作业的。⑶局扇风电、瓦斯电闭锁应上未上或随意甩接的。⑷采掘面、巷道、峒室瓦斯超限、积聚不处理强行作业的。⑸私自停开局扇或停风后不及时停电撤人的。⑹排放瓦斯无措施,不严格掌握浓度而一风吹。不按顺序排放,或排放瓦斯所规定领导不在现场指挥的。凡发生以下一级非伤亡事故,虽未造成人员,经追查分析认定,对事故单位罚款20000~50000元。⑵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⑶瓦斯煤尘燃烧、爆炸。⑷主扇风机因人为或管理上的原因造成停止运行,使全矿井停工8h以上。凡发生以下三级非伤亡事故,虽未造成人员,经追查分析认定,对事故单位罚款5000~10000元。⑴通风不良或局扇无计划停电,使风流中局部瓦斯聚集,瓦斯浓度超过3%;⑵范围不大的井下发火⑶主扇风机因人为或管理上的原因造成停运行,使全矿井停工30min至2h。本制度下列人员有权现场实施。矿长、技术负责人、副矿长、班组长。全体人员发现上述违章情形,可向上述人员汇报,第2页共3页由上述人员进行处理。本细则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属实兴煤矿。实兴煤矿2012年1月1日-9-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