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水电工程调整概算编制规定(试行)VIP免费

水电工程调整概算编制规定(试行)_第1页
1/37
水电工程调整概算编制规定(试行)_第2页
2/37
水电工程调整概算编制规定(试行)_第3页
3/37
水电工程调整概算编制规定(试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2012年12月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文件可再生定额〔2012〕42号签发:彭程关于印发《水电工程调整概算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水电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完善水电工程造价标准体系,统一水电工程调整概算编制规则和计算方法,提高工程调整概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满足项目融资、投资控制管理、经济评价以及稽查、审计等工作需要,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概算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定额和造价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8〕649号)和其他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现印发《水电工程调整概算编制规定(试行)》,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中如有问题,请函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联系电话:010-62041369传真:010-62352734电子邮箱:dez@hydrochina.com.cn网址:http://www.hydrocost.org.cn附件:水电工程调整概算编制规定(试行)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抄送: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州坝集团公司,武警水电指挥部排版:赵英华校对:张珍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编制原则和依据………………………………………………1第三章项目划分和投资构成…………………………………………2第四章工程设计变更汇总报告………………………………………3第五章编制方法………………………………………………………4第六章文件组成及格式……………………………………………9第七章投资对比分析报告……………………………………………12第八章附则………………………………………………………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定额和造价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8〕649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和水电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361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概算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92号)和其他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为统一水电工程调整概算编制规则和计算方法,提高工程调整概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水电工程投资,制定水电工程调整概算编制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主要适用于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工程项目,总装机容量25万kW及以上水电工程项目、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其他水电工程项目参照执行。第三条经审查认可的调整概算(或称复核概算),作为原项目核准机关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核准的依据。同时也是工程项目融资、投资控制管理、经济评价、竣工决算以及对项目进行稽查、审计的依据。第四条工程调整概算应由可行性研究设计概算编制单位编制,其编制人员应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水电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工程调整概算报告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广泛、深入地了解工程实际,认真分析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实事求是,合理反映工程实际情况和造价水平。第二章编制原则和依据第五条工程调整概算报告应按照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以项目核准报告批复设计概算(以下简称核准概算)为基础,根据设计变更汇总专题报告、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调整专项报告(含补偿投资概算调整)等复核调整核准概算相应项目及工程量,按核准概算价格水平编制工程静态投资,并在分年度静态投资基础上,依据工程建设期国家政策调整、市场价格变化以及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编制工程建设期价差和建设期利息。第六条工程调整概算的编制原则,应执行核准概算编制时采用的编制规定...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水电工程调整概算编制规定(试行)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