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7页河南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考核标准(试行)一、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甲)、三(乙)级
二、各级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单位检测能力及业务范围:一级:能全部承担《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要求的工程检测及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检测任务
二级:能承担GB50325-2001规范中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检测任务,并能承担规范中要求的工程检测任务
三级(甲):能承担GB50325-2001规范中要求的工程检测任务
三级(乙):能承担GB50325—2001规范中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检测任务
三、技术人员要求基本条件:1、从事相关专业检测工作3年以上;2、具有相关专业理论基础及实际操作技能;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工作认真负责
一级:1、环境检测、化学分析、建筑材料、工民建等相关专业的检测人员不少于8人;2、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由从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6年以上的具有相关理论基础和实际操作技术的高级工程师担任
二级:1、具有化学分析、建筑材料、工民建及相关专业的检测人员不少于6人;2、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由从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5年以上的具有相关理论基础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工程师担任
三级(甲):1、具有化学分析、建筑材料、工民建及相关专业的人员不少于4人;2、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由从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5年以上的具有相关理论基础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工程师担任
三级(乙):1、具有化学分析、建筑材料及相关专业的人员不少于4人;2、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由从事化学分析、核物理工作5年以上的具有相关理论基础和实际操作技能的人员担任
所有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