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I中国证监会I
1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I
2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I
3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I
4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I
5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I
6资产证券化监管问答(一)II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II
1关于发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的通知II
2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II
3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控制指引II
4资产证券化业务自律规则的起草说明II
5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II
6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适用个人投资者)II
7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适用机构投资者)III深圳证券交易所III
1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2014年修订)III
2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III
3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格式III
4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问答(20160822)Ⅳ上海证券交易所
1Ⅳ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
2Ⅳ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南Ⅴ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及服务系统
1Ⅴ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及服务系统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试行)
2Ⅴ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及服务系统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南Ⅵ股转系统Ⅵ
1股转系统业务指引(待制定)I中国证监会I
1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8月21日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