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机构职能工作汇报根据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共设9个室(含区廉政办):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宣传教育室、执法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举报中心)、研究室、党风廉政建设室(与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两块牌子)、机关效能投诉中心
(一)办公室负责收集、综合、分析研究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协助领导处理日常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等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财务与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负责承办区属各部门(单位)和区委管理的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检查、核实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有关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区属各部门(单位)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综合、协调、指导区属各部门、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三)宣传教育室负责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主管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抓好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负责有关刊物的征订发行工作
(四)执法监察室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执法监察,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以区监察局名义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并将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区监察局立案查办的案件,审核区属各部门(单位)、区直机关单位报批或备案的案件;受理党员、第1页共2页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承担区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
(六)信访室(举报中心)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举报、控告、申诉,并核查部分信访案件;负责移送或交办检举、控告、申诉及其他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