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3年第2号]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要提示】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8年11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295号文核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2月30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合同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合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经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作了修订并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进行了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6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3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一)概况1、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56室3、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4、法定代表人:王志伟5、设立时间: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