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木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矿井下电气管理,完善井下电气“三大保护”,杜绝井下电气失爆,提高矿井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矿井下电气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第二条机电矿长和机电副总全面负责井下电气管理和技术管理
第三条动力保障部是井下电气管理的业务职能单位,是各生产单位的机电业务技术监管部门
第四条动力保障部应有一名专职副部长负责井下电气管理工作,并有一名电气工程师专职负责井下电气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动力保障部下设电管队,其职责为:第2页共5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53页1、负责采区变电所的供电设计
2、负责生产系统供电设计(包括照明供电系统)的审查,并参加安装后电气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
3、负责采区变电所的管理、漏电保护的日常试验、远端漏电试验、接地电阻的测定、过流保护整定及校验工作
4、负责井下供电系统拆线、接线搭火和停电申请的审批,对私自作业有权处罚
5、负责绘制全矿井下供电系统图和电气设备布置图,并随实际供电系统的改变而调整,做到准确、及时
6、负责井下电气的防爆性能检查、完好检查;参与井下电气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
7、负责小型电器和电缆的收、发、修、检查等日常管理
8、负责签发防爆电器入井合格证,对井下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及危及安全的情形有权停止使用
第六条安全环保部机运科职责为:1、监督和检查全矿各有关单位落实上级和本矿制定的电气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对违反井下电气管理制度、规程的人员和单位按规定进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