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构编制管理调研报告2007年5月1日,我国第一部机构编制管理法规国务院486号令正式实施,中央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也相继出台,机构编制管理终于做到了有法可依,逐步由“人治”向“法治”进行转变。我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通过多年努力,已初步建立起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和运行体制。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问题和矛盾也在逐步呈现。今年5月以来,市委编办在全面推进国务院486号令的同时,针对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员对全市40余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深入调研。结合调研情况,现将我市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及建议综述如下。一、面临的主要困难(1)各部门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机构编制管理的目的在于转变职能、精简机构编制、提高队伍素质、改善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而目前的现实情况是,一些部门和单位片面强调自身利益,不顾实际工作需要,以工作任务重、人员少、困难多为理由,在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提高机构规格等方面大做文章。过去的多年,编制管理部门反复呼吁要加快机构编制立法步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机构编制。国务院486号令正式实施后,各部门设机构、增编制、升格的呼声仍很强烈,有法不依现象严重。为辩明真伪,了解事实,我们通过暗访的形式进行了核查,发现不少单位人浮于事,却仍要求增编进人,报告写得满天飞。由于部门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不足,拿机构编制当儿戏,能要到的削尖脑袋拼命去要,认为编制越多越好,很容易造成机构编制随意增长现象。(2)各方面对机构编制工作干扰太多。机构如何设置,编制配备多少,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应以社会需要为准则。但实际上,机构编制管理受到方方面面的干扰。一方面是来自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干扰。在机构设置上,自上而下应该是“倒金字塔”式,上下级之间不可能完全一样,但有些部门总以工作重要为由,或以“达标”为要挟,以资金审批、给设备、给项目为“诱饵”,要求下级增加或设置与之相对应的机构,第1页共5页使下级机构编制部门无所适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条条”干预,给编制管理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政策带来了极大的干扰和困难。例如,上级计生部门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中,明确规定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应定为全额拨款单位,不然则予以扣分。历年来,为配合各单位应付上级检查,编制部门不得不违心替各单位泡制应检资料。另一方面是来自领导的干扰。有的领导分管哪项工作,就强调哪项工作重要,要求在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上予以特别重视。有的甚至直接给编制部门打招呼,若不按要求办理,便说编制部门不重视该项工作。且喜欢横向攀比,说某县区设立了该机构,资兴为何不设。某县区定了若干编制,资兴为何不定。各地情况各异,自然做不到千篇一律、不差毫厘。来自以上各方面的干扰,给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带来极大的压力,也严重影响了机构编制部门按正常思路去工作。(3)处罚机制不健全,机构编制监控乏力。历年来,中、省、市各级虽然制定了一系列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但是具体的责任追究措施却不够明确,管理缺乏权威,监控缺乏力度。加之体制上的制约,使机构编制监督工作处于“雷声大,雨点稀”的尴尬局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条例、文件再多,没有强制性的措施去维护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到头来,仍是一纸空文。比如,按照新的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能再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党政机关不能再增加地方事业编制。条例、文件虽已明文规定,各部门却仍我行我素,以“工作需要”为由,置上级规定于不顾。由于缺乏刚性的处罚措施,对人员混编混岗、互相借用、聘请临时工、乱挂牌子等问题,编制部门纵然查出来了,也无可奈何。处罚机制的软弱无力,使得各部门更加漠视机构编制法律、法规。(4)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人才断层。就我市目前的情况来看,各单位普遍存在人才缺乏的问题,人员专业不对口的矛盾比较普遍,教育、卫生事业单位这一问题尤其突出。从人员总量上来说,我市的教师、医生都不缺乏,但由于人员整体素质偏低,不能适应教育、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上本土优秀人才的大量流失,人才紧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