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从内资企业返程投资谈外资企业来源:邹峻、赵晔龄发表时间:2006-09-06浏览次数:2819『摘要』所谓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是指,外商来华投资可享受内资企业不具有的税收减免、土地和水电等基础设施方面的价格优惠、借用外债和资本汇出方面的政策便利等优惠待遇
这种待遇的差异造成了内外资企业不公平的市场环境
从而也引发了内资海外镀金,摇身变“外资”的潮流
本文试图通过简要介绍内外资国内投资环境的差异,分析内资企业返程投资之利弊,以及考察内资企业返程投资的现实状况及存在问题,从而提出我国应该取消外资企业“超国民待遇”的建议
『关键词』超国民待遇返程投资外汇登记管理外资并购一、内外资企业的国内投资环境差异为了吸引更多的外商来华投资,我国政府纷纷出台了很多针对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以减免税收、土地和水电等基础设施方面的价格优惠、借用外债和资本汇出方面的政策便利方式来给予外资支持和鼓励,造成了内外资企业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而在诸多优惠政策中起最主要作用的便是所得税优惠政策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税率优惠
根据我国于199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所得税法》,现行有效)的规定:设立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而在这些地区,内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却是33%,较之前两者相差甚多
这也是为何绝大多数的外资企业均设在经济特区和开放城市的主要原因
第2页共10页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0页2.减免税优惠
《所得税法》规定: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