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有色冶金机械厂会计报表附注(按工业企业制度)2002年12月31日一、公司基本情况赣州有色冶金机械厂(以下简称本厂)于1949年10月1日成立,取得赣州市工商管理局颁发36100100261-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资总额1425万元注册资本968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诗元
于1949年10月投产经营
经营范围包括:主营有色冶金机械、建材机械,兼营工业专用设备
本厂属于国营老厂,设备、房屋陈旧,人员压力大(在职职工1456人,离退休人员1235人)
截止2002年底累计亏损已经达到4766万元,调整后为9538万元;资产总额87534134
59元,负债总额108392113
94元,净资产-20857979
35元,调整后资产总额39813877
99元,负债总额108392113
94元,净资产-68078235
2002年11月28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发[2002]24号文件《关于下达中国江南航天集团公司等142户企业破产项目的通知》,同意予以政策性破产
二、不符合会计核算前提的说明本厂无不符合会计核算前提的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1
会计制度本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年度本厂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本厂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记账本位币和外币换算本厂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在报表期间内发生的所有外币经济业务,按业务发生当月一日(或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记账
期末,对所有外币账户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市场汇价进行调整,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项目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凡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