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1997年修订)的改进建议11韩冰主译,丁度翻译Appendix,丁度主校译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200X年修订)征询意见理事会将特别欢迎对下列问题的回答
意见中最好能指明有关的准则段落包含明晰的基本原理,并在合适的地方提出备选措辞的建议
问题1您是否同意为达到公允列报而偏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解释公告所建议的处理方法(参见建议的第13段至16段)
问题2您是否同意禁止将收益和费用项目作为“非常项目”在收益表表内及其附注中列报(参见建议的第78段和79段)
问题3您是否同意,自资产负债表日起12个月内到期清偿的长期金融负债应当归类于流动负债,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和财务报表批准报出之前已订立了长期的再融资或重新安排支付的协议(参见建议的第60段)
问题4您是否同意:(1)因实体违反其贷款协议的条件而被要求随时清偿的长期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划分为流动负债,即使贷款人已同意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和财务报表批准报出之前不因违约行为提出还款要求(参见建议的第62段)
(2)如果因实体违反了其贷款协议的条件,贷款人有权要求立即清偿,但同意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给予一段缓期支付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实体可以改正违约行为,且贷款人不能要求立即清偿),则将该负债归类于非流动负债前提条件是该项负债在没有违反承诺或协定的条件下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至少12个月后到期清算,并且:①实体在缓期支付时间内改正违约行为;或②财务报表批准发布时,缓期支付时间尚未到期,且实体很有可能改正违约行为(参见建议的第63段和64段)
问题5您是否同意,实体应当披露管理层在采用对财务报表中确认项目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时所做的判断(参见建议的第108段和109段)
问题6您是否同意,实体应披露关于未来的关键假设和计量的不确定性的其他来源,该假设和来源会产生对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