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督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实现医改工作目标,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保障中央和省专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督查工作总体要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加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检查力度、纠正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
通过开展自查工作,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同时,通过自查,发现各地在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的好经验,适时加以推广
二、专项督查工作目的、范围和内容(一)督查目的
一是了解和掌握各级政府、项目执行机构在项目资金的投入、落实和执行中,各自承担责任和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是避免出现资金下达缓慢、项目实施内容偏差、覆盖人群不全、随意扩大项目资金支出范围、项目管理不完善、财务管理不规范、项目实施缺乏质量控制、项目数据或记录失实等问题
三是评估项目实施效果
1(二)督查范围
这次专项督查工作的范围是2009年和2010年全省使用中央补助地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的市(地)和县(市、区)
(三)督查工作内容
此次督查共有两个内容
一是以6月8日召开的全省卫生投入监测培训会要求填报的省级、各市(地)、县(市)级2009年和2010年卫生投入数据为依据,结合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规定的承办机构进行设备、物资、药品耗材、资金去向进行检查,同时画出资金运转流程图(见附件1);二是对项目实施效果(见附件2)进行检查、评估
三、专项督查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这次专项督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1年9月开始至11月上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30日)自查自纠工作要从政策落实、计划制定、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