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5页2006年12月20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主要讲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主要政策变化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变化税务机关审批和报备事项重点第一部分年度企业所得税主要政策变化一、纳税人的确定(一)纳税人的确定1、如何掌握“独立经济核算”(国税函[1998]676号)对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或组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但未进行独立经济核算的,虽不同时具备税法规定的独立经济核算三个条件,也应当认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异地施工建筑安装企业(国税发[1995]227号)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经证,回原地纳税,没有外经证的,就地纳税
2、下列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汇总纳税(5类)国务院确定的120家大型试点企业集团;国务院批准执行试点企业集团政策和汇总纳税政策的企业集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铁路运营、民航运输、邮政、电信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含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文化体制改革的试点企业集团;汇总纳税企业重组改制后具集团性质的存续企业
3、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核算地统一纳税
对核算地发生争议的,分情况处理:总分机构均在一省范围内的,由省级税务机关明确纳税申报所在地;总分机构跨省市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纳税申报所在地
(我省规定:对跨市州的总分机构,主管地税机关对纳税申报有争议的,需由市州税务机关向省局提出申请后,由省局明确纳税申报所在地
)(二)关于物流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70号]1、基本条件:物流企业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设立的跨区域机构(包括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