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典型问题百问答收集整理:梁野税官说明:问题解答仅供参考,具体执行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问题一:企业经营用井及管道进项税额抵扣如何规定
1、井能否抵扣进项税(1)一般企业用井属于构筑物不能抵扣进项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动产不能抵扣进项税,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从井的实物特性来看,其属于不能移动的资产,属于不动产,因此修建井所用材料、人工不能抵扣进项税
《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中水井、矿井、其他井属于“井、坑”类,分类代码为“03”,属于构筑物
因此一般生产企业自己打的水井以及矿类企业的矿井属于构筑物,修建井过程中所耗用的材料、人工等不能抵扣进项税
(2)油气田企业生产用井《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财税[2009]8号)规定,油气田企业为生产原油、天然气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应缴纳增值税
生产性劳务是指油气田企业为生产原油、天然气,从地质普查、勘探开发到原油天然气销售的一系列生产过程所发生的劳务
油气田企业的钻井、测井、录井、固井均属于生产性劳务可以抵扣进项税
那么油气田企业采油、采气用井是否属于不动产呢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井具有不动产的性质,但是油井开发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