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林木犯罪治理困境与突破路径一、典型案例剖析典型案例一,陆某砍伐自种树木,构成滥伐林木罪
20XX年6月,陆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与其妻子黄某携带油锯和柴刀到其自家林地内砍伐八角树,后将砍伐下来的木材装运到镇上出售获利
经有关单位鉴定,采伐林木的面积为0
3364公顷,采伐方式为皆伐,被采伐林木蓄积量为19
案发后,陆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法院审理判决,陆某系自首,有退赃表现
陆某的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典型案例二,何某砍伐自购树木,构成滥伐林木罪
20XX年10月,何某购买刘某位于横县“正冲岭”和“蛇狮岭”的两片桉树木
随后,何某向横县自然资源局申请采伐上述桉树木的采伐许可证
在横县自然资源局还没有批准采伐许可的情况下,何某于20XX年4月开始聘请他人采伐上述桉树并对外进行销售
经有关单位鉴定,认定被采伐的树种是巨尾桉,采伐面积为1
56公顷,蓄积量为176立方米
案发后,何某主动到案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未经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林木的事实
经法院判决,何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依法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从上述两个典型案例可知,违反森林法规规定,实践中常见的是应办证的未办证,或者在未得证前就实施砍伐林木的行为
危害后果要达到数量较大的程序
上述两个案例的情形,在广西较为常见,这也导致滥伐林木犯罪在广西的发案数量较大,在全国范围内也名列前茅
在习总书记多次强调“生态保护”的背景下,如何化解广西滥伐林木犯罪治理的瓶颈,是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研究课题,有必要就此展开深入的探讨
二、广西滥伐林木犯罪的治理困境广西滥伐林木犯罪案件高发且治理效果不佳,既存在客观原因的影响,也存在主观因素的作用
通过对广西滥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