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3页第十二章审计抽样第一节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在设计审计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选取测试项目的适当方法
注册会计师可以使用的方法,包括选取全部项目、选取特定项目和审计抽样
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与所测试认定有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和审计效率的要求,单独或综合使用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实现审计程序的目标
一、选取全部项目选取全部项目是指对总体中的全部项目进行检查
对全部项目进行检查,通常更适用于细节测试,而不适合控制测试
实施细节测试时,在某些情况下,基于重要性水平或风险的考虑,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需要测试总体中的全部项目
总体可以包括构成某类交易或账户余额的所有项目,也可以是其中的一层,同一层中的项目具有某一共同特征
例如,在截止性测试中,注册会计师通常对截止日前后一段时期的所有交易进行检查
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选取全部项目进行测试:1
总体由少量的大额项目构成
某类交易或账户余额中的所有项目的单个金额都较大时,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测试所有项目
存在特别风险且其他方法未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某类交易或账户余额中所有项目可能单个金额不大但存在特别风险,则注册会计师也可能需要测试所有项目
存在特别风险的项目主要包括:(1)管理层高度参与的,或错报可能性较大的交易事项或账户余额;(2)非常规的交易事项或账户余额,特别是与关联方有关的交易或余额;(3)长期不变的账户余额,如滞销的存货余额或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余额;(4)可疑的或非正常的项目,或明显不规范的项目;(5)以前发生过错误的项目;(6)期末人为调整的项目;(7)其他存在特别风险的项目
由于信息系统自动执行的计算或其他程序具有重复性,对全部项目进行检查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注册会计师可运用计算机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