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华钨材料设备总公司会计报表附注2002年度一、公司的基本情况赣州华钨材料设备总公司成立于1987年3月,为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的直属企业
取得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362100100044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主营:金属材料、机械电器设备、汽车配件、化工原料、矿产品等,注册资金贰佰叁拾捌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卫东
公司下设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赣州华钨大厦
取得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3621001002436号营业执照,负责人:王卫东,主营:住宿、饮食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1、公司目前执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本公司以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帐本位币以人民币作为记帐本位币
4、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本公司的记帐基础为权责发生制,资产的计价原则遵循历史成本原则
5、外币业务折算方法:外币业务按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期末将涉及非本位币的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科目余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进行调整,调整金额除与购建固定资产相关的予以资本化外,其余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6、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方法:外币会计报表所有资产、负债项目均按期末的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未分配利润”项目以折算后的利润分配表该项目的数额列示,折算后资产项目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目合计数的差额计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未分配利润”项目后单独列示
损益表所有项目与利润分配表中有关反映发生额的项目按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平均汇率根据当期期初、期末市场汇率计算确定
7、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小于三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短期投资核算方法:(1)本公司短期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