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证据制度的完善一、引言任何一项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除自身制度的设计应完善以外,还应考虑到该项制度在具体运用过程中所可能面对的问题,即应达到抽象与具体相结合,一般与个别相结合
证据制度的完善是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而作为民事诉讼的一类,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证据问题则更显得突出,因此,本文的目的正是探询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证据制度问题,以期能完善我国日新月异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
二、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证据的作用及特点在任何诉讼中,法官的任务均是如何将客观的法律适用于具体的案件①,而反映出具体案件的事实就是证据,可见证据相对于诉讼案件而言居于核心地位,其作用是使法官将已掌握的客观法律规范与具体的案件事实联系起来,进而审核当事人所提主张的真实性,并寻找到该案件的事实情况的真实性
(一)证据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②,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标和著作权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是指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对侵犯自己知识产品的行为人所提起的一种民事诉讼
因此,本文所指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主要是指专利侵权诉讼,商标侵权诉讼和著作权侵权诉讼
作为专利权人,商标权人和著作权人其提起侵权诉讼的目的是制止侵犯自己知识产品的行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利,所以其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正遭受侵犯
因此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证据居于核心地位,起到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作用
相对于人民法院而言,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法院对侵权证据收集的是否全面、准确、充分,直接关系到法院最终的事实认定和裁判结果,是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和计算损失赔偿的主要依据,在整个侵权诉讼中处于核心的环节
诉讼中证据是负荷案件信息的载体③
案件信息伴随时间的推移、记载和体现出案件的发展过程
记录案件事实的信息形成证据,证据所记载的信息又再现出案件的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