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页新企业所得税法主要优惠政策解读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内外资企业实现了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政策对过去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根据“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原则,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了税收对转变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促进作用
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已对广州的实体经济产生了影响,各级政府纷纷出台各项措施,帮助企业增强信心,提高抵抗力,渡过当前难关
广州市国税局作为政府的经济职能部门,立足税收服务经济的理念,主动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做好各项税收优惠的落实,积极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的税收环境
为使纳税人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帮助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现对新企业所得税法主要的优惠政策作如下解读:一、收入免税的优惠免税收入是指纳税人取得某些属于应税收入,但按税法规定免于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目前免税收入优惠主要包括:(一)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免税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的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非营利组织如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优惠规定条件,其所取得的收入免税
不包括其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另有规定除外)
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的优惠减计收入优惠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准予纳税人对某些经营活动取得的应税收入,按一定比例减少计入收入总额,进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一种优惠方式
目前减计收入优惠主要包括: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