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5页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会计核算,真是、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上海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使用于股份公司各级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对于外境企业,应当按照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进行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向国内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条:按照“统一制度,分级实施”的原则,各企业应当按照股份公司统一制度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另行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
从事特殊业务的企业,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或核算办法,经股份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各企业应当按照股份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和科目编码进行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
第五条:各企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实现为对象,记录和放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各企业会计核算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各企业会计核算应当以公历起讫日期按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期间
第八条;各境内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各境外企业可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美元或者所在国(地区)的货币为记账本为币的,向国内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当折成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各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各境内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各境外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可在使用中文的同时使用英文或所在国家的文字
第十一条;各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