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目录第一部分非现场审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审计结果第四章整改督查第二部分现场审计第一章审前调查第二章审计现场管理第三章审计内容第四章审计评价第三部分附则第一部分非现场审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提高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浙江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指南。第二条本指南所称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是指担任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正职领导干部,包括党(工)委书记、乡镇长、街道主任。第三条本指南所称经济责任是指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基于本人所担任的特定职务,对其所在地方财政收支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而承担的职责、义务。第四条审计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审计,客观评价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为党委、政府和公务员管理监督等部门有关决策提供参考。促进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和城乡的统筹发展,规范乡镇政府管理行为,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第五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科学审计理念。(一)树立全部政府性资产审计的理念。在坚持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基础上,审计对象和范围要向以全部政府性资产为主线转变,将全部政府性资产纳入审计监督范围,沿着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轨迹,从乡镇政府全部政府性资产涉及的收入、管理、分配、使用和绩效五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审计监督。(二)坚持绩效审计的理念。将科学发展观作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绩效评价根本标准。通过绩效审计,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客观地分析经济社会发展所付出的代价评价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和持续性,促进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提高科学决策和公共管理的能力。(三)突出责任审计的理念。通过审计,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问责力度,坚持原则,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责任意识。(四)强化民本审计的理念。审计监督要重点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中的作用。的资金部政府性资金金第六条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落实好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的决策,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省市审计机关应加强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第七条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制度、审计结果综合分析和利用制度、审计结果整改督查制度、审计结果联合通报制度和审计结果公开制度等的落实。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审计计划。按照有计划、有重点、分年度实施的原则安排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一)每年年底前,由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或由组织部门提出下一年度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并由组织部门出具审计项目建议书,县审计局据此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二)分类管理、分类审计。按经济规模将乡镇街道分为重点乡镇街道和一般乡镇街道。1.重点乡镇街道包括中心镇、经济总量较大的镇和反映问题较多的镇。重点乡镇街道应作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按计划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原则四童节2.重点乡镇街道以外的均为一般乡镇街道。为突出重点,提高审计效率,对一般乡镇街道可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代替经济责任审计。对一般乡镇街道中经济总量不大经济活动简单的,可实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不再安排经济责任审计。(三)下列情况发生时不再安排经济责任审计:1.领导干部已离开任职岗位一年以上;2.领导干部已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3.领导干部已提拔或任用到可能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公正进行的岗位;4.其他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