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福建省红十字会机关财务报销审批手续若干规定第一条为加强财务收支管理,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承办各种会议、培训班,按照闽财行[2007]26号、闽财行[2007]59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召开会议应事先由主办部(室)编制会议费预算单,经会计审核后,逐级申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会议费开支的范围包括会议房租费(含会议室租金)、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会议费实行一会一结算,结算时应取得正式发票和费用清单;报销时应填制会议费结算汇总单,连同会议批件、会议代表花名册、会议费预算单、费用正式发票和费用清单一起作为会议费报销凭证
会议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超标准或扩大范围开支的不予报销
第三条公务接待经办人员应事先按照公务接待审批单的内容和要求,一次一单认真填写,并报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经办人员报销接待费支出时应附正式发票和公务接待审批单,以及各项接待费用清单,经办人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接待,凡超出审批标准的接待费,不得报销
第四条购买各种办公用品,必须附发票规定的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开具发票
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物品要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由资产管理人员验收并附上资产管理人员签字的入库验收单后方可报销;属于政府采购的物品必须实行政府采购(采购目录若有调整以当第2页共8页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8页年调整通知文件为准)
第五条工作人员出差,按照闽财行[2007]25号、闽财行[2007]27号、闽财行[2007]59号、闽财行[2008]45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外出参加会议和培训的,报销时必须附经会领导审批同意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