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支查勘定损岗管理办法为全面提升公司的客户服务能力,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实现理赔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有效地改善各项理赔数据指标,通过一线查勘人员的专业服务,展现公司品牌,吸引潜在客户,赢得更多口碑,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打造一支具有郑州中华特色的查勘定损队伍,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考勤制度为保证查勘定损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加强对查勘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客服部的各项工作的管理和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市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的集中管理方案,特制定本考勤制度:1、考勤是职工在岗和离岗的记录,是考核职工工作态度,获得劳动报酬及奖惩的重要依据,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考勤制度;2、根据目前集中管理方案情况,暂定为固定电话报到制;即各服务中心查勘负责人及查勘员必须在早上8:20之前到各服务中心,各理赔中心驻点人员必须在9:00之前到驻点单位,用快赔中心固定电话向中支客服部经理室报到;4、对不按时报到或未报到的违纪人员进行处罚
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调离客服部
罚款应在当天上交客服部,不交者上交财务2倍处罚;5、请假权限按行政隶属关系,即半天内由各服务中心负责人批准,一日以上的须由主管经理签字批准,请假方式应以郑州中支相关规定办理,均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二、查勘车辆管理制度为保证查勘定损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倡导安全、文明驾驶查勘车辆,维护郑州中支客服部的良好形象,查勘车辆的使用按如下规定执行:1、查勘车辆属于工作用车,不得擅自用于其他途径,不得公车私用,一经核实,每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2、按时保养车辆,保持车辆整洁,保证现场查勘和公务用车,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外借或交予他人驾驶
3、查勘车辆在使用中因故障需要维修时,均应在维修前上报市公司客服部(轮胎破裂、抢修除外),并在市公司指定的修理厂维修
4、外出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对被交警开据的罚单等违法、违